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全面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全县交通检疫卡点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自3月24日起,所有来临返临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角镇牙扎坎、石门乡石门口、王旗镇磨沟口、三岔乡高楼子、术布乡江可河5处交通检疫卡点要严格落实“三码一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测温登记、旅居史询问工作。
1.对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两码”正常、体温正常、无中高风险区或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即可放行,并告知到达目的地后再进行一次24小时核酸检测。
2.对不能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现场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期间被检测人要在现场等候,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符合第1条所述条件的即可放行。
3.对绿码带“*”且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推送至目的地乡镇,落实“3+11”(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目的地为其他县市的,应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推送至目的地县市防控办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4.对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或“红黄”码人员,须就地管控并第一时间上报县防控办闭环转运,根据流调排查情况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目的地为其他县市的,应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推送至目的地县市防控办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5.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来临不返临。确需来临返临的,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组(社区)报备,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根据来源地风险等级、人员风险类型、个人健康状况等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6.所有来临返临人员不得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不得谎报、瞒报、不报、迟报病情,不得无故拒绝卡点查验要求,如若发现有上述情况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人员,将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临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